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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人做事一人當
在輪迴的道路上,不管是父母也好、兄弟姐妹也好,都不能分擔的罪業。《地藏經》雲:“父母子至親,岐路各別,縱然相逢,無肯代受。”
父母親和子女的業力各不相同,即使在輪迴曠野中相遇,比如在地獄中遇上,要互相幫助也沒有辦法,自己造的業必須要自己承受。
有人也許懷疑:“既然造業必須自作自受,那我們誦經迴向是不是不管用了?”
不是的。我們通過誦經迴向,可以減輕他的罪業,但即便如此,自己的罪業也要自己承受。比如你殺了人,按照世間法律,你弟弟不可能代你受刑,你自己必須為自己所做的一切付出代價。